小孩的意見重不重要?
本事件再次提醒大眾:#孩子的說詞 #司法程序中難以使用
新聞標題:
快訊/板橋幼兒園餵藥案今偵結! 園長、教師等9人「全不起訴」
新聞重點:
►有沒有被不當對待很難判斷,小孩說詞不能用,因為小孩會被大人影響:
小孩說有被打►不可信,記憶誤植
小孩說沒有被打►可信
(但是大人採信哪一個說詞?呃⋯不知道標準)
►被懷疑後,刪除監視器和對話紀錄比較重要。
►業者其實本來有裝監視器,但是對外說教室內本來就沒有裝設監視器,可被接受:
因為3月的時候國教署說不用強制裝監視器,李德維委員當時也有被不餵藥總會拜訪,所以業者「保守」回函說「教室內並無裝設監視器」,這樣的說詞是可以被接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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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真的,本件被不起訴並不意外,一開始監視器和對話紀錄等關鍵證據就被刪除的差不多了,這就是兒童在面對大人世界的困境,說了大家不會相信,得再找出其他證據佐證,但是又時常會「沒有其他證據」。
可是台灣在保護兒少的行動,可以因為這個案件就停止了嗎?
幼兒園可以因為這樣就不強制裝設監視器?
願 #孩子 或是 #metoo受害者 說的話或發出的求救,眾人都能相信,也願小時候的我們,所說的話都曾被相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