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知道產後護理之家嬰兒室,無法可管嗎
你知道產後護理之家嬰兒室,無法可管嗎
「#出生未滿60日的新生兒」進入產後護理之家的嬰兒室被托育或照護,目前呈現 #無法可管 的態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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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後護理之家包含三種性質:母親護理、嬰兒護理、嬰兒托育。
過去大家都以為它只是護理機構,使得具有強烈托嬰性質的嬰兒室,長期處於法真空狀態。
為保障 #新生兒 生命和生存權,我已經到 全民來join【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】網站提出以下3點提議:
1. 修正兒少法第75條:將產後護理之家嬰兒室,明確定入兒少法第75條第1項之兒少機構內。
2. 修正兒少法第77條之1:產後護理之家嬰兒室,應比照托嬰中心而應全面裝設監視器。
3. 增訂產後護理之家嬰兒室主管機關:明確將產後護理之家嬰兒室之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定入法律內。
#產後護理之家 #幼兒園 #托嬰 #兒少法 #兒童權利 #兒童保護